【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工作流程 】
月底前,市局从住建委获取已申请住房保障对象信息
不合格 → 退回资料,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
1-8号,市局对已申请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信息比对 1-8号,社区接受申请,审核申报资料
→ 合格 → 开出申请受理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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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符合条件 → 上报街道,街道下发不予认定通知书
9号,市局公布比对结果 → 9-12号,社区接收比对结果后,对已受理对象进行入户调查、民主评议,完成初审 → 符合条件 → 13-15号,社区张榜公示初审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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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不符合条件 → 街道下发不予认定通知书
16-19号,街道入户调查,完成审核 符合条件 → 20-22号,社区张榜公示街道审核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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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符合条件 → 下发不予认定通知书
23-25号,区级入户调查,完成审批 → 符合条件 → 26-28号,社区公示区级审批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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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-30号,区级出证,逐级签字下发
本帖最后由 Athena 于 2013-09-24 09:12 编辑